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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敏如何判斷 ?

『我昨天服用曾經吃過的一顆感冒樂,產生很嚴重的過敏反應,但是以前吃都不會這樣啊,請問這會是藥品過敏嗎 ?』

目前為止,尚沒有簡單的方法可事先揣測哪個人對一個藥物過敏,更不用說是避免了,即便如此,我們也不應因擔心發生過敏而拒絕治療,事實上,根據少數已知的經驗仍可以『推測』出某些程度的相關性:

1.家族 (或人種)有多數人已知對此藥過敏,則子孫也有很高的機率造成過敏。
2.對某種成分過敏的人,結構相似的藥品也產生過敏的機率很高,特別是止痛藥和抗生素。
3.藥物會不會發生過敏一定要使用後才能知道。
發生過敏的部位全身可能都會有,但多半在微血管近皮膚表層的地方,如臉部、眼皮、嘴唇,主要表徵為 紅腫、起疹、呼吸困難、喘、皮膚癢等 。許多人對藥物過每不甚了解,往往在某些狀況下 (如 疾病、食物、塵蟎、衣物或其他外因 )引發了過敏反應,當時適正服用某藥品,便對該藥存有誤解。其實藥物過敏還有個很重要的特性可供判斷,藥物常會因愈使用(或劑量增加)症狀就愈嚴重,且停用後症狀會慢慢消退(永久性傷殘除外)若隔一段時間後再用,仍然會產生相同的情形。

發生此次事件當然是藥物過敏,至於造成不良反應的原因,有二個可能的解釋,其一是先後兩批藥物間有所差異,本次可能因藥品製劑因素 (製程、賦形劑、添加劑、儲存條件、產品變質等)所造成,此即為 Type B (不可預期) 藥品不良反應事件,但一般甚為罕見。另一個較為可能的情況是 Type A(可預期) 不良反應,在過去所處方的感冒藥中,也許同時含有抗組織胺(治鼻塞、流鼻水)或類固醇(消腫、抗發炎)的品項,併服後便恰好緩解了過敏現象,甚至過敏被原感冒症狀所掩飾而未察覺,而這次只單服一顆藥的情況下便產生過敏反應。

若發生了藥物過敏時,原則上視症狀先做緩解治。可以注射抗組織胺 (如Diphenhydramine) 緩解因過敏造成的紅腫、皮疹和搔癢,通常若伴有喘等呼吸道障礙者,會加類固醇 (如Dexamethasone) 以舒緩支氣管,並且能降低自體的免疫反應。 若體溫明顯偏高,可以冰枕、大量飲水來降溫 ,因過敏不同於感染,除罕見的惡性高燒外 (使用麻醉造成) ,少有體溫失調而造成傷害的情形,一般過敏症狀經過處理後約6小時內便會明顯好轉或痊癒。 大量地補充水分來促進體內的代謝,是居家處理最簡單也最安全的辦法,不過需花較長的時間忍受不適。

無論如何處理,最後應記下導致過敏的藥品,或者記下當時過敏期間所使用的所有藥物及發生情形,供做下次醫師處方時的參考和防範。

大多數的藥品仍是安全、具療效的,政府亦積極宣導藥物、醫材等不良反應通報,但民眾就醫前,請務必提醒醫師過去曾發生的藥物過敏史,可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及醫療資源浪費。倘若健保 IC卡也存有藥物過敏的記錄,使過敏史也為基本資料的一部份,隨身就醫隨時照護,在不增加任何醫療成本下,無形中已對民眾的醫療安全提供最主動的預防及保障。

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另開新視窗) TEL:02-23960100

資料參考自藥師週刊 1425 期第五版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19
  • 發布日期: 2017-06-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