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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注意食物的衛生,不論食物是現成買的或家中煮的,皆要注意烹調前的洗滌及烹調後的衛生。
2. 烹調後的食物,不能放置在室中太久,以避免食物腐壞。
3. 當添加一種新食物時,應注意嬰兒對此食物是否有過敏之現象,如嘔吐、腹瀉腸絞痛及疹子等。
4. 食物之溫度不能太高,以避免燙害嬰兒之口腔或接觸燙傷。
5. 不要將食物放置在微波爐內加高溫,因高溫會破壞食物中之營養如維他命C。
6. 不要在嬰兒食物內添加香料、味精、食糖、食鹽。
7. 不要給嬰兒過量的食物。
8. 不要以強迫性將所有準備好的食物如填鴨子般地給嬰兒灌食。
9. 餵食副食品時,應給嬰兒一個舒適、輕鬆的環境。
10. 餵食副食品時,父母要有耐心,而且需要花費多一點時間給嬰兒餵食。
文章摘選自 嬰兒餵哺指南手冊page22~28. (行政院衛生署編印 89年第四版)
添加副食品注意事項及禁忌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2-07
- 發布日期: 2014-05-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