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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供應與管理

疫苗概述 一、 疫苗特性與成分: 流感疫苗係不活化疫苗,僅含抗原成分不含病毒殘餘之活性,我國使用之疫苗係依世界衛生組織每年對北半球建議更新之病毒株組,近年來流感疫苗均含 3 種不活化病毒,即 2 種 2A 型 (H1N1 及 H3N2) 、 1 種 B 型。 94 年度使用之疫苗係適用於 2005-2006 年,每劑疫苗含下列符於規定之抗原成分: 1. A/New Caledonia/20/99(H1N1)-like virus 2. A/California/7/2004(H3N2)-like virus 3. B/Shanghai/361/2002-like virus 二、 接種途徑: 採肌肉注射 三、 接種劑量及間隔: 流感疫苗由於每年病毒株均有可能變異及其免疫力一般持續不超過 1 年,故每年均須接種 1 劑。 6 個月以上不滿 3 歲的幼兒 ( 亦有廠牌以 6 歲區分 ) ,每次的接種劑量為 0.25 ml , 3 歲以上接種劑量為 0.5 ml 。另外, 8 歲以下兒童,若過去已接種過流感疫苗 ( 不論 1 劑或 2 劑 ) ,今年接種 1 劑即可,若為初次接種,應接種 2 劑,第 1 、 2 劑間隔 1 個月以上。流感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四、 接種禁忌: 1. 已知對蛋之蛋白質 (Egg-protein) 或疫苗其他成分過敏者,不予接種。 2. 年齡 6 個月以下者,不予接種。 3. 過去注射曾經發生不良反應者。 4. 發燒或急性疾病,宜予延後接種。 5. 懷孕者是否接種由醫師評估。 6. 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不予接種。 五、 流感疫苗的安全性及副作用: 流感疫苗是一種相當安全的不活化疫苗,接種後少數的人可能發生注射部位疼痛、紅腫,發燒、倦怠的輕微反應,但一般均於接種後 1 、 2 天內恢復,嚴重的副作用則極少發生。 六、 接種後注意事項: 1. 為預防並即時處理接種後發生率極低的立即型嚴重過敏反應,接種後應於接種單位或附近稍做休息並觀察至少 30 分鐘,無恙後再離開。 2. 接種後如有持續發燒、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眩昏、心跳加速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以電話通報當地衛生局或疾病管制局。 3. 完成疫苗接種後,雖可降低感染流感的機率,但仍有可能罹患流感,民眾還需注重保健與各種防疫措施,以維護身體健康。 4. 接種流感疫苗後 48 小時內約有 1- 2%可能有發燒反應,應提供醫師以為診斷之參考。接種48小時後仍然持續發燒時,一般醫師會考慮可能另有感染或其他發燒原因。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19
  • 發布日期: 2017-06-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517